个人简介
高在敏,男,1954年9月生,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代表作有:《商法的理念与理念的商法》,“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质疑”系列论文,“合伙与公司法研究”系列论文,主编与参编《商法》、《商法学》、《民法学》等教材多部,并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曾获司法部学术成果二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价值研究》。研究方向为民法价值与商法基础理论。
内容简介
2005年《公司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这次修订在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及理论研究的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新《公司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重大的突破:首先,确立了公司独立人格的理念,倡导人格自由主义;再次,为了应对现代大公司股权分散的现实,加大了对小股东的保护力度;最后,在公司治理更加紧迫的今天,对公司经营者的监控也成为新《公司法》规制的重点。本书主要围绕上述公司法的新理念与新制度而展开,在紧扣《公司法》条文的基础上,将公司法的内容有机整合为十二个专章,希望能表现新《公司法》的精神,同时给读者一个有关公司法的系统性的知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