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熊先觉教授(1924年8月27日——),贵州正安(今道真)人。早年在浙江大学附中受到良好基础教育。上朝阳大学攻读法律,参加爱国民主学生运劫遭受迫害,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出狱,参与接管朝阳大学。后在朝阳大学基础上新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主编该校校刊《政法大学》,崇尚法治。1950年2月中国政法大学与华北大学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时,调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业务秘书,献身人民司法理论研究与建设实践,在《人民日报》和《政法研究》发表《建立和健全巡回法庭》、《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保护刑事被告人的上诉权》等法学前沿文章。1958年被错划为“极右”,先后发配北大荒和岭南边陲。星移斗转,1980年恢复司法部,遂调回为司法部机关干部,讲授司法制度,并在中央政法干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高等院校讲授司法制度、司法文书等课程。1983年参与筹建现中国政法大学,教书育人,潜心著述,在全国率先出版《人民司法制度概论》、《司法文书概论》、《中国组织法学》,填补该三门法学空白;又出版了个人专著《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简史》、《中国司法制度新论》、《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司法文书研究》等;应聘主编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统编教材《司法文书教程》、国家法官学院教材《中国司法制度教程》、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教材《司法制度》、行政诉讼系列教材、司法人员素质教育丛书、《法律事务文书》、《国际司法制度》、《中国审判实务大辞典》、《法学摇蓝一朝阳大学》等40余部著作;2004年出版汇集个人学术思想的《熊先觉法学文集》。历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高等法学院校教授或兼职教授。离休不休,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朝阳法学研究中心负责人之一,毕生执着追求民主与法治。
内容简介
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现代法学教材。本书创建司法文书学,从司法实践视角研究司法文书,有利于司法文书学科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法学教学和司法实务工作,可供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之用。亦可供学术部门研究和司法实务部门制作司法文书参考。鉴于过去曾将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等法律事务文书纳入司法文书的范畴,现予附录,供高等学校法学教学和研究对照参考。
《中国司法文书学》是其中一本。其突出特点在于概念明晰,理论系统,格式考究。该书古今中外实例齐全,来之不易,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在比较研究当今中国四大法区和世界两大法系国家的典型性判决实例的基础上,探索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性,展示了中西法院判决书的不同风格,以冀逐步形成大中华的判决书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