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彭海青,女,山东省青岛市人。1998年毕业于青岛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现为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2003年考取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刑事诉讼法方向博士研究生。已在《法学研究》、《人民检察》、《中国刑事法杂志》等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参与撰写的专著与教材主要有:《证据法学新论——证据运用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2月版)、《证据法学》(任副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10月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解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教育部项目、正在写作)、《刑事诉讼法》(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联合出版)等8部。
内容简介
刑事诉讼法在性质上是程序之法。在我国,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对于程序的地位、价值予以重新审视与评价。学界对于刑事诉讼程序的研究也日渐深入,观点纷呈,甚至形成了学术流派。彭海青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就开始关注刑事诉讼程序设置这一问题,在2003年考取我的刑事诉讼法方向博士研究生后继续对其进行探索。到目前,已发表这方面的学术论文30多篇。今天终于完成了这本专著。
本书是国内有关刑事诉讼程序设置系统研究方面的第一部专著。选题视角独特,从设置角度研究刑事诉讼程序问题,比较科学地抽取了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探讨。在结构安排上分为总论、本体论和改革论三篇,思路清晰,体系较为严整。本书有关刑事诉讼程序设置的理论基础、一般原则、阶段性原则以及末章关于程序设置的评价及其标准部分,是彭海青关于刑事诉讼程序设置的理性思考,也是对刑事诉讼程序设置客观规律进行有益的探索。本体论部分对现代主要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程序设置状况作了梳理,作为比较研究的参考。改革论部分是彭海青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疏漏和对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基础上,遵循刑事诉讼程序设置的规律,而不是盲目照搬国外的东西,对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设置改革问题提出的个人观点,其中不乏创新和独到见解。系统性是本书的一个突出特点。作者也将系统论作为刑事诉讼程序设置的理论基础之一,书中对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程序设置分别进行剖析,同时注意到刑事诉讼程序之间的联系与制约关系,提出刑事诉讼程序体系构建的设想。作为一位青年教师和博士生,彭海青对于刑事诉讼程序设置方面所作的理论探索与改革建言,可能不够成熟,也可能有缺陷,但我相信它对于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司法实践中某些问题的解决都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