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于秀峰,男,1964年9月出生,祖籍山东省梁山县,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商学院经济学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曾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部,现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证券法、经济法,参与过数十部深圳市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并在全国重要法学刊物上发表过《市场经济与刑事执法观》、《证券犯罪的刑罚适用与司法强化》、《证券犯罪若干问题研究》、《美国证券内幕交易犯罪评析》、《日本经济犯罪国际化问题研究》、《德国破产法评述》等近二十篇较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其中多篇学术论文被选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库》、《中国当代论文选》、《跨世纪战略文献丛书》。此外还参与了《公民法律问题大全》、《新立罪理论与实践》等著作的编写。
内容简介
本书笔者充分借鉴、吸收了贝克的犯罪经济学分析理论体系,并阅读了大量的其他相关中外经济学著作。文章通过引入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边际效用”、“均衡理论”等相关经济学理论,以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犯罪供给与犯罪需求等经济分析方法为手段,试图站在经济学的角度,重新审视证券犯罪行为人作为一个“经济人”从事证券犯罪的内在诱因、外在动力以及对惩罚的心理预期等一系列主客观理论问题,利用经济学的观点对证券犯罪的产生及发展的原因进行个体分析,以期对我国证券犯罪的预防和控制、证券犯罪立法的补充与完善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