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吴越,德国法兰克福大学(J.W.Goethe University)法学博士,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欧盟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欧盟法律研究所主任、法研所副所长。自1995年起从事公司法的研究、教学与法律实务工作,著有德文专著《Rechtsfragen der Unternehmerisgruppen in China》、《企业集团法理研究》,主编《私人有限公司的百年论战》、《公司治理:国企所有权与治理目标》,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中国法律》(香港)等期刊上发表公司法专业论文三十余篇,并曾参与王保树教授主持的《中国公司法修改建议稿》的撰写。先后为法学、财经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讲授企业法、公司法与破产法、企业法专题、外商投资企业法等课程,先后为大中型企业、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税务部门、司法部门进行公司法讲座数十次,为境内外企业、法院、律师事务所、工商部门以及单位、个人提供公司法实务咨询数百次,并曾与重庆市国资委合作,作为项目负责人实施由欧盟资助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项目。
内容简介
从先例的角度研究公司法,值得赞赏。本书对公司纠纷的重要领域的疑难案件作了体系化的研究,分别对不同类型的先例作了评价。通过对先例的收集、归纳与提炼,作者发现了成文公司法的漏洞,并归纳了法官如何通过个案克服成文公司法的局限性。因此,本书具有尝试性的意义。它一方面将法官的智慧汇聚起来,从而为法官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提供较好的参照,力图取之于法官,用之于法官,为法官的审判实践服务;另一方面,本书对先例的体系化归纳也有助于公司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从而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并为进一步完善成文公司法提供理论支持。
该书作者从事公司法教学与理论研究工作多年,具有较扎实的公司法理论功底,但本书也展现了作者的另一方面,即务实的一面。为此,作者对公司法的研究并不局限于公司法领域,而是侧重于公司法与合同法、财产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法乃至行政法与刑法的互动,对公司法与其他实体法规范的相互关系作了考察,力图发现公司法与诸实体法间的冲突与漏洞,并结合对先例的分析与归纳,在如何消除冲突与填补漏洞,以及如何解决法律规范的竞合上进行深入的阐释。同时,作者也着眼于公司实体法与诉讼法之间的互动关系,结合案例说明了当事人对公司诉权的不同理解、不同处分是如何影响法官对相关案件的不同裁判的。这种研究视野无疑也是值得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