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作翔,1956年生,甘肃省平凉市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所法理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师。《法学研究》杂志编委,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有法理学、法社会学、法律文化、民主法治理论、法学发展等。发表学术论文160我篇,出版个人学术著作5部,代表作是《法律文化理论》,《迈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法理学视野中的司法问题》。主编或参编各类著作、教材、辞书等40我部。获各级、各类学术奖30多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10多部。1996年获人事部“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1996年获国家七部委“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97年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称号。
内容简介
法理学承载着解决人们法的观念层面的功能。而要实现这一功能就需要了解法理学领域中所涵盖的基础知识,这些基础知识内容需要通过法理学的专门学习才能获得。这样,才可以形成学习者的法律观念,塑造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完成一个学习法律并以此为职业的现代法律人所应具备的知识储备和职业素质。本书所列出的这些基本问题是其主要的和重要的内容,书中体现出法理学所应包含的基本知识、基本观点、基本理念、基本问题,强调从法理学的基本知识上去引导和培养学生们以及读者对法理学——实则是法律学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