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这两篇论文是互相独立的,是由于外界因素而形成的,然而它们又相互补充成为一个关于伦理学基本真理的体系。但愿人们能在这一体系中看到已停滞了半个世纪的这一学科的进步。当然,两篇论文中的任何一篇都不能以另一篇为前提,同样也不能以我以前的著作为前提;这是因为每一篇论文都是为不同的科学院而作,从而严格的匿名也就是众所周知的条件。
在这种研究中,首先要阐明形而上学和伦理学的关系。但是作者忽略了题目主要要求的东西,而且认为,题目是要求提出某种伦理学原则,因此,他把论文中讨论他提出的伦理学原则和他的形而上学的关系的那一部分只是放在附录之中,只是作为超出要求的部分”。难道在征文启事的引言由以出发的主要观点中也并没有提到形而上学和道德的关系问题吗?因为这一引言一开始就作了经验的说明,并以出现在日常生活中的道德的评价及类似的东西为基础的,然后它才问到,这一切最终究竟是以什么为基础的。这一引言最后把存在于意识当中的天赋的德行的理念作为一种可能的解释的例子提了出来,因此也就是说在它提出的例子中,它是企图把一种纯心理学的事实,而不是某种形而上学的原则看作为答案的,这是很成问题的。但是,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它要求用某种事实,无论是意识的或外界的事实,对道德加以证明,但是并不希望从某种形而上学的梦想中来导引出这种事实来;因此丹麦科学院有充分理由来拒绝用这样一种方式解答问题的论文。人们应该想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