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收录了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的相关法律依据,在编辑上主要突出了实用性、时效性和便捷性,在适用本书处理环境污染案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部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的条文及适用指引,是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
上面主体法条下的适用指引,链接了与本条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的具体到某一法规的某一条文,使读者看到本条后能快速查找相关法律依据,纲举目张,方便快捷。
此外,在第一部分中,还以脚注的形式标注了与本条相关的实用信息,以及与本条有关但鉴于篇幅本书没有收录的法规,目的是给读者提供更全面更实用的帮助。
第二部分配套法律依据,是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用到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综合部分,收录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等法规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和乡镇企业环保工作。此外本部分还收录了《环境信访办法》、《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清洁生产促进法》。
在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防治部分,收录的有关水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噪声环境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污染等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分,主要收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10个文件,其中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环境监测与事故处理部分,收录了《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保准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9个文件。其中《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保准管理办法》在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职权的设置上作了安排,同时也在环境标准的制定权、实施权和监督权分配方面作了规定。此外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对环境突发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出了规定。
在排污收费与环保监管部分,收录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保准管理办法》、《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法规,对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核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及相应的惩罚措施作了全面规定。
在环境违法违纪与侵权处理部分,节录了有关环境犯罪的《刑法》和对环境侵权作出规定的《民法通则》,以及与之配套的司法解释。此外,还收录了关于对环境违法违纪处理的规定,如《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