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天永,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资深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其发起创立的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该所专注于向国内外客户提供税务咨询,税收筹划、税务争议代理等法律服务。刘天永律师具有十多年税务行业从业经验,以其专业的服务、缜密的筹划和务实的作风为客户所推崇;现担任多家跨国公司投资税务顾问,为其提供税收筹划服务,客户范围涵盖房地产、高科技、电力能源、金属矿业,金融培训、教育服务等行业。
刘天永律师创办的北京税务律师网(www.taxlawyer.com.cn)是国内最大的税务律师门户网站。刘天永律师常年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税务报》、《中国经营报》、《证券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十多家国内主流财经媒体采访,就热点税务问题发表专业律师意见。已出版著作:《轻松学会税务律师办案实用技巧》(立信会计出版社)、《轻松掌握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立信会计出版社)等。
内容简介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我国税收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实现内外资企业的平等税收负担,构建平等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都有着深远的重大意义。
税收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极为重大的影响。对于企业来说,税收负担,尤其是企业所得税,是其生产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其财产权和经营自由权的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剥夺。在旧企业所得税制下,我国所实行的内外有别的两套所得税法体系以及大量不规范的税收优惠政策造成了内外资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公平分配,导致大量的企业避税和国家税收流失,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此外,企业所得税政策往往用作宏观调控的工具,导致企业税制安排多变,缺乏安定性和可预测性,这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企业所得税法的改革应当着眼于在公平税负的基础上,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
我国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在纳税人、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新旧所得税法衔接过渡期的政策也相继出台,这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建立科学、规范、国际化的税收立法进程。
总体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我国产业的升级换代、国民经济实力的提升都有着显著的作用。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应该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的变化,才能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