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怀效锋,男,1951年生于江苏省扬州市,汉族。1983年在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晋升教授,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生导师,1995年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1997年任司法部法学教育司司长,1999年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法学评审组成员。
1986年,怀效锋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上的论文《明代中叶的宦官与司法》获首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专著《十六世纪中国的政治风云》1988年5月在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后,国内外报刊杂志多次进行评介。
怀效锋对中国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多所通解,尤其重视古代法制史料的研究和整理,已公开出版十余部著作并发表五十余篇论文。他点校整理了《大明律》(辽沈书社1990年出版)、《唐明律合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出版)、《读律琐言》(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大清律辑注》(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最近,他主编了高等政法院校教材《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和《中国律学丛刊》(法律出版社出版),他的论文集《明清法制初探》已收入法律出版社的《中国法学家自选集》,于1998年出版。
怀效锋教授1991年被国家教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1992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一等奖,并被评定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的专家特殊津贴。
内容简介
计律琐言三十卷,附一卷,明嘉靖时期刑部郎中雷梦麟撰,是明代律学中一部影响较大的著作。
明王朝是中国古代比较重视封建立法的朝代。其开国皇帝朱元璋重视法律的制定和宣讲,早在其即吴王位之初,便令人议定律令。洪武时期,朱元璋亲自主持,历时三十年,经过四次较大规模的修订,最终于洪武三十年颁布了“日久而处精”的一代法典——大明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