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韩长印,男,1963年生,河南平顶山人。法学博士(破产法方向),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Hauser Global Law School Program高级访问学者,上海市曙光学者。主要著作有:《公司法通论》(主编)、《美国破产法》(主译);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有10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咨料》(系列)转载复印。
内容简介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统一的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这无疑是我国立法史上一个深具意义的大事件。从此,“破产”、“失业”等字眼闯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而对于企业而言,在遭遇可能“破产”之情势时,便多了一个公平有序地退出市场的程序性机制。 本书站在学术专著的高度把握教材应当包含的内容,既体现学术专著的品位,又要有别于专著而反映出教材的体系化特点;既兼顾作为学位课程的理论素养的训练,又注重知识点和原理的全面传授。在对待国内立法与国外立法内容的关系方面,立足于国内法,适当穿插国外法的相关原理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