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证券法》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几点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适用于经济法专业(本科)使用,是考生自学、社会助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证券法》自学考试大纲及样题由辽宁大学法学院李琦副教授执笔编写,全国考委沈阳命题中心姜宝平、汪立昌同志初审,全国考委沈阳命题中心副主任高庆福、主任株友常终审、定稿。
本考试大纲由全国考委沈阳命题中心负责解释、修改,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无权对本大纲作出解释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