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大洪,男,1963年生,湖南武冈人,先后获得法学硕士、经济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校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研究生部党委书记,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法经济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秘书长,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企业公司法、法律的经济分析。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2篇,其中有18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当代学者论文精选》等有关报刊转载。出版著作、教材、工具书30余部。论著合计约500余万字。主要代表作有《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主持国家司法部课题《中国经济法的经济分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湖北省重点课题《市场规制法研究》,《公司监事会研究》,《湖北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法学研究生的培养》,中国法学会课题《国有资产管理法研究》等。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1994—1998)(2004)奖,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司法部1998、2000年优秀论文奖,、国家级法学会、省级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2000年4~5月赴美国孟菲斯大学作学术交流,2002年9月—2002年10月赴台湾、香港、澳门作学术交流。2004年12月赴意大利、法国、奥地利、希腊作学术交流。
内容简介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之一,是市场规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人们的生产、经营、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从事生产、经营,维护正当竞争的交易秩序所不可或缺的法律手段。甚至,一国的科技进步,社会财富的增加、世界经济的一体化,都离不开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要在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性经济行为,维系平等、公平、正当、诚信的市场有效竞争秩序,就需要“基本法”、“经济宪法”般地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发挥。
本书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系列教材之一,旨在为司法部门、法律服务部门,基础管理部门、执法机关、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及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提供教材。本书具有以下突出特征:(1)基本原理的阐述注重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行文风格;(2)各章各节紧扣法律条文而展开;(3)坚持“洋为中用”的原则,以我国实际国情为本体,适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4)适当地引进案例,增加了全书的可读性和趣味性。全书分为两篇十四章。一篇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作了提纲性的勾勒;二篇则分别对仿冒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表示与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非法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串通招投标行为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