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大约一个世纪以前,一些人认为,竞争法离政治学太近,难以引起法学家的兴趣;而部分法学家认为,它离经济学太近,缺少法学规范性;大约半个世纪以前,竞争法糅和了经济分析和法的规范性傲然立于法律体系之中,它自身的成就也成就了一个学科;现今,竞争法是一块沃土,其所展示的学术魅力将令所有有志于此的学者陶醉。
理论是一个学科成熟的标志,任何一个成熟的学科都依托于基本原理的充分阐述,因此,“来自竞争的繁荣”不单单是法律规范的繁荣,更重要的是来自竞争法理论的繁荣。
竞争法制度的历史总体上晚于民商事法、刑法等,竞争法理论的研究离不开几个先立法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史。理论研究无外乎就是制度研究和原理研究。常见的理论研究以下列方式展开:某外国(地区)竞争法制度研究、某个竞争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研究、外国(或地区)之间某个竞争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某国的竞争法理论研究、某种竞争制度的一般理论研究、竞争法的基本理论研究等。通常,制度不能没有理论支持,理论也离不开制度铺垫。但是,理论的理论分析和制度的理论分析在研究的范畴、方法、路径和研究的结果上都有很大的差别。本书的研究范畴打破了国家(地区)竞争法律制度的界限,将外国法律和本国法律的类型规则、成文法中和判例法中的类型规则整合起来,运用系统论、比较分析、实证等方法,沿着从历史到现实、从特殊到一般、从外国到本国、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路径,力图建立竞争法的一般理论结构和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