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劳动法》是依据《宪法》中有关劳动者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制定的;主要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考虑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比如在规定职工可以辞职的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职工,从而保证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劳动法》规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集体合同。《劳动法》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第一次明确了工时休假制度,使《宪法》规定的劳动者这一基本权利得到具体确认。同时,该法确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了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另外,该法还明确了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明制度,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为我国建立职业技能开发体系,提高我国劳动者整体素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此外,《劳动法》肯定了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成果,对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分别作了原则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责制定了法律规范,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