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在现代社会中,当事人发生民事纠纷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法院外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其中民事诉讼制度是救济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民事诉讼法》作为调整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是审判机关和一切诉讼参加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三十次会议修正。本次修正《民事诉讼法》,主要针对实践中的“申诉难”、“执行难”问题,重点在于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在审判实践中,民事诉讼方面常用的司法解释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
《民事诉讼法》通过对民事诉讼基本制度(包括管辖、回避、诉讼参加人、民事证据、期间和送达、法院调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诉讼费用等)和审判程序、执行程序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全面规定,为保护当事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及时地适用法律裁判民事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另,本书中标有囹的部分,系编者为了帮助读者理解民事诉讼法法律奈文所增加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