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朝晖,福建省福州市人,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1995年以来在深圳市社会科学院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副研究员、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民商法,最近几年对征信法律问题有较多研究,已发表相关论文5篇。
主持和参与了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和深圳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参与了30多项深圳市委市政府的调研课题。曾出版专著《证券市场法律监管比较研究》(人民出版社,2000)。参与多部著作的编撰,并在《法学评论》、《学术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试析土地投机行为的法律对策》、《民间秩序的重建》、《个人信用制度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个人信用制度与隐私权的保护》等40多篇学术论文.参与完成数十份调研报告。
内容简介
征信在本质上是信用信息服务,在实践中表现为依法采集、保存、整理、分析、使用和传播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征信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化势在必行。本书从研究各征信国家的个人征信发展轨迹入手,着重研究这些国家征信机构、监管、立法的特点以及背景原因,以及个人权利保护法律的共同趋势和不同特点,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个人征信制度建立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完善我国个人征信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