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建设场地选定和环境设计;4.基本项目配置;5.建筑物设计;6.文体活动场地设计;7.防火和疏散;8.室内声、光、热环境;9.建筑设备。
本规范以黑体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