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2000]22号文)第69项的要求,在SDGJ 81—88《电力工程物探技术规定》(试行)的基础上,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进行修订、编制完成的。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参编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研收资,广泛征求了全国各电力设计院的意见,总结了历年来SDGJ 81—88《电力工程物探技术规定》(试行)的执行情况,并吸收了兄弟系统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对原规定中的某些部分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充实、完善,同时对十余年来出现的新技术、新方法进行了补充。本规程发布实施之H起,原SDGJ 81—88《电力工程物探技术规定》(试行)即行废止。
本次修订对原规定的内容具体增删如下:
1.电法勘探及测井基本保持原样;原第1章~第7章改为第3章~第9章,其中地震勘探增加浅层反射法1节;原第9章改为第10章;原第8章改为第13章,增加声波法测试、单孔法波速测试、瑞雷波法测试3节;原第10章改为第16章。
2.新增加“范围”(列为第1章)、“引用标准”(列为第2章)、“氡气探测”(列为第11章)、“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列为第12章)、“低应变法”(列为第14章)、“高应变法”(列为第15章)6章。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E、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院提出并归口,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