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对JC 746—1999《混凝土瓦》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与JC 746—l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重新定义承载力的技术指标及判定规则;
——增加了耐热性能及试验方法;
——增加了质量标准差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
——增加了利用工业废渣生产的混凝土瓦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规定;
——增加了检验报告填写格式;
——简化了遮盖宽度的试验方法;
——取消了按物理力学性能分为优等品(A)、一等品(B)、合格品(C)三个等级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 746—1999。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拉法基屋面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常州华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富士彩瓦有限公司、哈尔滨兰根彩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余山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泉州市群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辽宁新新集团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一品红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中意彩瓦有限公司、常熟通江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志宏、傅洪海、周佳、刘德仲、吕文祥、回志峰、蔡智祥、魏伟、徐清辉、肖风平、陈勋、王印臣、丁佳林、陈汉伟、姚文俊、黄旭、贺峰森。
本标准委托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C/T 746—l987(1996)、GB/T 8001--1987、JC 746—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