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任助教(1985年)、讲师,(1987年)、副教授(1989年)、教授(1993年)、博士生导师(1994年)。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干事,1998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著作:《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等个人专著9部;《走向哲学的刑法学》等论文集3部;主编《刑法全书》等二十余部;在《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百余篇。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是以专题研究形式出现的,在理论水平上尚未达到刑事法理学的程度,用这不恭。因而,本书以刑事法总论名之。由于将刑事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本书尚是一种尝试,因而其内容颇费思量。经过研究,我们选择以下10个问题,就是:刑事法学派、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原则、刑事法价值、刑事法功能、刑事法规范、刑事责任、刑事法创制、刑事法适用、刑事法解释。这10个属于刑事法的基本问题,涉及到各刑事法学派,当然主要还是以刑法为主。对这些问题的综合研究,有助于实现刑事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