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毕志强,男,1953年生,山东省恒台县人,法学学士,研究生。现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曾在部队服役,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任职于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纷繁的工作之余,能潜心研究刑法理问题,丰富理论素养,此外,还毕业于司法实践活动,主持制定了许多指导海南省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内容简介
所谓个罪情节,是指表明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序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切事实情况。司法实践表明,个罪情节对于准确定罪,适当量刑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个罪情节是定罪根据的量化和细化,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一罪与数罪最基本、最直接的根据。离开个罪情节,罪之有无、罪之轻重也就失去了标准。其次,个罪情节亦是准确量刑的根本依据。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或者认可的个罪情节给司法人员提供了一个明确而又科学的量刑标准。司法人员只要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刑法分则所规定或者认可的犯罪情节,做到“对号入座”,就能量刑适当,实现刑事司法中的罪刑相当、罚当其罪的处罚原则。只要准确适用个罪情节,既能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又能依法确保无辜者不受追究,充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刑法的任务和功能得以实现。
当前,对于个罪情节之功用的认识,虽已引起并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但就个罪情节进行系统、全面、深入阐释的著作则不多见。而刑事司法实践不仅要求司法者对犯罪构成要有宏观的理性认识,同时又要求他们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情节能够准确把握,特别是对个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危害大小、形成原因等都必须准确把握。因为只有准确把握了个罪的情节,才能抓住此一个罪与彼一个罪存在的不同特征,才能抓住各个具体个罪的轻重特点。只有这样,适用法律才有针对性,刑罚适用才能更充分体现其适度性和公正性。基于上述考虑,我曾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毕志强副院长谈及应重视个罪情节的探讨和研究。志强同志从事审判工作多年,又长期主管刑事审判工作,既有较高的刑法理论水平,又有丰富的刑事审判实践经验,故嘱其牵头,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并结合司法实践就刑法分则所涉个罪情节进行研究,使其条文化、规范化、使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以利于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功用。
该书关于个罪的构成,情节的解析,量刑的轻重既紧扣现行法律法规,又与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全书以犯罪情节这主轴,以个罪情节与量刑的关系贯穿于刑法分则的全部,从理论到实践,从立法到司法,力求以对法律的阐释为枢纽,把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融为一体,且凸现的强烈的实用价值可谓本书的一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