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谭启平,男,1964年4月出生,湖北省京山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一系副教授(96年9月始)、民商法硕士生导师(98年6月始)。中国科技法学会、重庆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顾问。
工作及教学简历:
1、1987年7月至1992年3月,西南政法学院民法研究生毕业后留校民商法教研室从事教学工作,90年2月被评为讲师职称;
2、1992年3月至2000年9月,先后任西南政法大学社会服务部副主任、培训中心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中共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机关党总支书记、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办公室主任等职;同时为民商法教研室兼职教师;
3、2000年10月至今,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一系专职教师;
4、自87年7月以来,先后为法学本科、双学位及硕士研究生各层次学生多次讲授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两门法学核心课程以及民事疑难案例评析、商业秘密法、香港法概论等选修课程;93年10月,在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中荣获二等奖;2001年12月,获重庆市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5、自98年9月以来,已先后指导毕业法学硕士生7名,法律硕士生16名;正在指导的法学硕士生11名,法律硕士生5名。
内容简介
专利(Patent)作为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源自英文“Letters Patent”,意指由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带有御玺印鉴的独占权利证书。由于这种证书的内容是国王授予某人对某项技术享有的独占权,同时,这种证书没有封口,任何人都可以打开观看,证书中的内容是公开的。因此,“Patent”的本意包括两个意思:一是“垄断”;二是“公开”。可见,垄断和公开就成为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
在我国文献中,“专利”本指“独专其利”、利益独占的意思,如《周语上.历王说荣夷公》中称“荣公好专利”,《左传》中的“女专利而不厌”等。这些古汉语中的“专利”,在词义上与现代汉语中的“专利”明显不同,现在已较少被人们沿用,作为一种法律术语,经过历年的使用与解说,早已大大超出最初语源的实际含义,而有其丰富的内涵。
在专利法学理论中,“专利”一词在不同的语境中使用,具有不同的含义,主要有三种意思:
1.专利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排他性独占权。这个意义上所说的“专利”一词就等同于“专利权”,如“对某种技术享有专利”中的“专利”,就是指专利权。
2.专利指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本身。实际上就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本身。
3.专利指载有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如“去查查专利”中的专利,就是指专利文献。“专利”一词用得最广泛的还是第一种含义。许多场合使用的“专利”一词,实际是表示专利权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