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杨春福,男,1967年12月生。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9月至2002年8月,韩国汉城(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曾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研究课题、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出版有《权利法哲学研究导论》,在《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五十余篇。现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会长等。
内容简介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事业蓬勃发展,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国全面进入了法治化的进程。为什么要建设法治国家?如何建设法治国家?什么是法治?什么样的国家才算一个法治国家?什么样的社会才算是一个法治社会?这一系列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已成为法治实践迫切要求法学理论予以解决和提供指导的当务之急。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在历史上缺乏法治传统、在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国际上又面临着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的社会主义大国,法治建设之路势必有自己所特有的困难和挑战,当然也会有自己所特有的优势和机遇,一句话,中国的法治之路势必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那么,如何解决这些困难,如何因应这些挑战,如何发挥这些优势,如何利用这些机遇,如何使中国的法治建设真正走上路、走对路,是当下每一位有责任心的中国法律人都应为之奉献出自己聪明才智的千秋大业。本研究项目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力图通过对法治核心评价指标的探讨,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探索一条科学、合理、可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