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唐律疏议三十卷,唐长孙无忌等奉勅撰。原名律疏,见于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以及崇文总目和玉海所引馆阁书目。后人以其所疏为唐律,文中又冠以“议曰”字,故名之曰唐律疏议或唐律疏义。
唐律疏议是唐代重要的法律文献。唐初统治者鉴于隋末暴政滥刑导致农民大起义的经验教训,十分重视建立和完善封建法律。唐代有四种法典:律、令、格、式。唐律疏议作为封建法典,浸透着浓厚的封建思想意识,体现着封建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它以礼为中心,以君主专制、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为支柱,构筑全部封建法律理论体系。它把锋芒毫不掩饰地指向破坏封建经济基础和封建统治秩序的言论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