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王平,男,1963年5月生,湖北监利人。1985年7月毕业于武汉在学,获理学学士学位;1991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12月毕业于武汉大学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湖北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广东省莞市涉外经济律师事各所工作,现供职于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兼任武汉促裁委员会、宜昌仲裁委员会、荆门仲裁委会仲裁员。从1985年起,在《武汉大学学报》、《法学评论》、《刑事技术》、《经济与法》等报刊上海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译文1篇,参与编写专著2部。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和行政法。
内容简介
本文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经济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对“债转股”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而深入的研究。
全文共8章,约25万字。
第一章阐述了“债转股”的社会历史背景,包括分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现状、对社会的影响,论述了我国的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了在市场经济中商业银行、国有企业、政府三者之间应有的法律关系,界定了“债转股”的概念并从其针对性、必要性和有条件的可行性等方面探讨其政策性。
第二章对国外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各种方法进行了分析、比较、并总结出相关的经验教训。
第三章较为系统而深入地研究了与“债转股”相关的法学理论,包括贷款债权、债权让与理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性质和地位,股权的法律性质、要素及行使,债的消灭与股权产生的法律机理等。
第四章对“债转股”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重整制度进行了比较法研究。
第五章按逻辑顺序剖析“债转股”的各个环节,指明其正当运作程序,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办法。
第六章综合运用经济学和公司法理论探讨如何建立和健全“债转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七章较为全面而深入地研究了维护“债转股”公司中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问题。
第八章评价“债转股”的基本功用及价值,指出应防范的各种风险,提出了构筑“债转股”法律制度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