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守芬,女,山东省临朐县人,1945年9月出生。196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刑法学、犯罪学。先后为本科生、研究生主讲4门课程、主编、合著正式出版了《刑事法律问题专题研究》、《刑法学概论》、《中国刑法论》等30余部著作,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曾兼职《中外法学》编辑10年。先后赴美国、新加坡、日本、加拿大等国做访问学者、参加学术会议、讲学。现兼职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法学会理事等。
李淳,女,河北省肥乡县人,1937年8月出生。196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正局级巡视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副会长,现为中国刑法学会顾问。参加工作30多年,一直从事刑事立法决定的起草工作,1996年1997年参加了对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修订工作。先后主编、合著正式出版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补充修改》、中国刑法修订的背景与适用》等著作,在报刊上还发表了多篇有关刑法的学术论文。
内容简介
新加坡素以“清正廉明”著称,其廉政法律制度很有特色。本书主编及部分作者曾亲历新加坡对该制度进行考察,然后又与其他作者一起参阅大量资料完成此书。书中就新加坡的廉政立国。廉政立法,反腐败的机构、运动机制、社会参与、国际合作等问题作了系统介绍和阐述,并对亲加坡廉政法律制度的特点进行了总结,特别针对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提出了可资借鉴的有用启示。期望本书的出版对我国新时期乃至长远的廉政法律制度建设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