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何悦,高级律师,何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创办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8年获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发表文章50余篇,合著有《涉外经济合同法概论》等书。
内容简介
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社会生活的主体,对法律的了解及认识越多,就越有利于进一步地守法用法,从而更好地调整其与社会的关系乃至其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而律师作为现代文明社会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之一,其职责不应仅仅是具体运用法律于具体法律事务中。律师的工作特点,决定了他应当去进一步认识法律,体会法律与各种社会关系的密切联系,并以更丰富的方式去宣传法律。因此,律师在具体法律工作之余,将相当的精力用于研究法律的精神,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使之简明浅显地辐射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
何悦律师事务所创办时间不长,但在创办人何悦律师的带领下,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之余,不忘孜孜不倦地钻研法学,宣传法律,并紧紧地扣住社会生活中的热点及焦点。在事务所成立三周年之际,事务所将发表的文章和论文汇编成册,出版发行,这不失为有益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种尝试。想念会有更多的律师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推崇法律,弘扬法治,共同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