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家琛,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全国诉讼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历任四川省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副院长。出版《诉讼及其价值论》、《新罪通沦》、《反腐廉政通鉴》、《新刑法条文释义》、《新刑法新问题新罪名通释》、《新刑法案例评析》、《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民商法新类型案例精析》等法学著作数十种。
内容简介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公布了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的修正通过,对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公布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大量的配套司法解释和解释性文件;公安部、司法部等相关部门也发布了不少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为了帮助广大读者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的立法精神,准确理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和理论界、司法实务界参加刑事诉讼法修正立法及司法解释起草讨论、修改的有关专家编撰了《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实务丛书》。
《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条文释义》系本丛书之一。本书根据立法原意和现行有效司法解释,结合多年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以[条文主旨]、[本编概要]、[本章概要]、[本节概要]、[条文释义]的独特体例,对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行政规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诠释。其中,编、章、节的概要,便于帮助读者予以总体把握;条文主旨,便于读者对具体条文的理解和记忆;条文释义,便于读者从法理和法律适用上对本法条予以准确、具体的把握。本书有别于其他同类书籍的诸多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在本版书中,作者结合近几年来的最新相关法律规定和最新的理论研究与具体实践,对全书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尽管经过作者、编校人员的不懈努力,本书不当之处仍可能存在,希望广大读者不吝指正,以使本书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