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胡之芳,女,1973年出生,湖南桃源人,湘潭大学法院副教授,诉讼法硕士研究生导师。1996年、1999年先后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和诉讼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诉讼法专业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在《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参编教材10余部,主持省教育厅课题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5项,参与由英国使馆文化处、欧盟主任机动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2项。
内容简介
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选择适用法律是法院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和前提,是被告人服判的关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刑事审判活动被视为侦控成果的确认活动而并非诉讼的中心,相应地,对刑事裁判活动中的事实发现和法律适用活动缺乏足够的重视,法学理论界也对这一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从刑事裁判根据的角度对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著,述尚付阙如。基于这一司法和理论研究现状,我的博士生胡之芳选择了该课题作为她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并完成了博士论文《刑事裁判根据研究》的写作。该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作者在继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静态的角度对刑事裁判根据的概念、属性、构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同时又突破既有的研究视域,将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刑法学、法律解释学的知识有机地纳入该课题研究的框架之内,从如何认识案件事实、选择适用法律以构筑科学的刑事裁判根据的角度进行动态性的研究。这一研究路径本身显示出作者开阔的研究视野,有助于丰富刑事裁判理论,对法官科学确认刑事裁判根据也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本书主要围绕刑事裁判根据的涵义、构成、确认刑事裁判根据的一般理论问题及确认刑事裁判根据的方法和规则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思考和有益的开拓性探索,在不少问题上提出了个人见解。本书有助于丰富刑事裁判理论,对法官科学确认刑事裁判根据也具有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