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永军,男,1964年10月生,山东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1995年获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1998年获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1997—1998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2000年被评为曾宪梓教学奖一等奖;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养人选;2002年被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代表性作品有:《合同法》、《合同法原理》、《破产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研究》、《票据法理论与实务》等。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要有:“我国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论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中国新破产法起草中的主要问题”、“重申破产法的私法精神”、“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论商事合伙的特质与法律地位”、“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论合同解释对当事人自治否定的正当性与矫正性制度安排”、“论权利能力的本质”等。
内容简介
本教材的最大特点在于突出法学的应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力求与现行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及法律实务相一致。本套教材强调对现行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进行介绍和分析,强调联系司法实务中的新老问题进行论述。
2.力求与最新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相一致。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资格考试,但每年有大量的法律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无法通过司法考试。本教材力图使教学内容与司法考试紧密相联。
3.力求用简洁、实用的事例说明深奥的原理和规范。在每一本教材中都努力用简洁的文字、实用明晰的案例对基本原理和法律规范进行说明,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读懂教材,并结合历年司法考试试题加以分析。
4.力求结合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立法动态。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是动态、发展的。本套教材密切关注和把握改革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努力结合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使法学理论应用于法律实务和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