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程卫东,国际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法政研究室主任,中国欧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法律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法国保罗塞尚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2004~2005)。现从事欧盟法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欧盟对外贸易法、欧盟内部市场的法律保障及欧盟宪政,著有《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2002)。主编《中国竞争法立法探要:欧盟对我们的启示》(2006),合译《欧洲宪政》(2004)等,发表中、英文论文和研究报告30余篇。
内容简介
欧盟法律体系的制度设计及其在欧洲一体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欧洲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欧共体也因此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法治的共同体。
欧盟通过法律(包括立法与司法)途径来规范成员国与欧盟之间权能的划分、以法律来规范成员国与共同体机构及其之间的关系、将国内司法体系纳入到欧盟的司法体系之内从而形成一个整体的司法体系.以及欧洲法院将欧盟的目标确立为共同体必须遵守的一般法律原则,使得共同体的目标法律化,这些都使得欧洲一体化具有独特的法律性与规范性特征。
本书从欧盟法律制度对欧洲市场一体化的建立与维护的角度来探讨欧盟市场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并指出:欧盟的法治是成员国层次的法治与共同体层次的法治的结合,是一个渐次发展的过程,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
经过近五十年的建设,法治已成为欧盟的一个重要原则,欧盟已成为一个真正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