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第4章、第5.3.1和5.3.2条为强制性,其他条文为推荐性。
本标准代替GB 12597——1990{工作基准试剂(容量)苯甲酸》,与GB 12597——199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工作基准试剂苯甲酸》;
——修改了含量的测定方法(前版的4.1,本版的5.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会(SAC/TC 63/SC 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宝英、强京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2597—1977、GB 12597—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