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GB/T 22275《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分为7个部分:
——第1部分:质量保证与良好实验室规范;
——第2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研究中项目负责人的任务和职责;
——第3部分:实验室供应商对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符合情况;
——第4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现场研究中的应用;
——第5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短期研究中的应用;
——第6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计算机化的系统中的应用;
——第7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多场所研究的组织和管理中的应用。
本部分为GB/T 22275的第7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和符合性监督系列文件N0.13:《GLP原则在多场所研究的组织和管理中的应用》[-ENV/JM/MONO(2002)9]。
本部分进行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有关OECD的介绍、引言、前言中有关各届会议召开的内容及目录部分。
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的主要起草人:万敏、车礼东、王会永、王境堂、王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