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徐士英,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南大学经济管理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商务部贸易与竞争政策专家咨询组成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商业委员会决策咨询专家。曾任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和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重点研究竞争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及与竞争法律相关的产品质量.消费者保护和知识产权法律等。先后出版《反不正当竞争法简论》、《市场经济大宪章》、《竞争法论》、《竞争法新论》论著四部,主编《新世纪经济法的反思与挑战》、《经济法论丛》(第十五卷)、《新编竞争法教程》、《经济法学》等教材与论文集六部,合著三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中国反垄断法研究》、《欧盟竞争法现代化对我国的启示》、《日本反垄断法本土化过程研究》、《制度变迁过程中市场竞争秩序制度建设》等论文六十多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司法部、商务部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二十多项。多次获教育部、司法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和政府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内容简介
本书从分析产品召回法律关系入手,对产品召回法律关系的客体、主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研究,着重探讨了产品召回制度的性质、功能以及该制度的理论基础;并通过对发达国家产品召回制度的横向比较和专项产品召回的纵向比较,结合对产品召回程序的研究,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对我国实行产品召回制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