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晓军,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为山东农业大学“1512”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
先后于青岛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硕士毕业后在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任讲师、副教授,2005年被评为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2003年至2006年,师从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并曾担任江平教授教学助手。2005年8月至2006年4月,在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访学,进行美国法人制度方面的研究。其博士论文《互益性法人法律制度研究》获得2006年度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优秀论文。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法人制度理论、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曾发表以公司法为主的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三部,主持与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三项。
内容简介
为了帮助读者更准确地理解和应用公司法律新规则,作者凭籍多年研究和实践经验,围绕公司法律新规定,结合典型案例,对新公司法在理念设计和法律规则方面变化较大的十四个问题进行深度解读。这些问题涵盖了从公司的设立到公司的解散、清算等全过程,涉及到了公司章程的自治性问题、股东权利滥用并由此导致的公司法人格否认问题、公司高管人员的义务、股东的请求权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公司的担保规则等重要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均属于公司法上理论性、技术性最强,对公司企业的现实指导意义最大的问题,能否准确理解和适用公司法的新规则。对于企业界的影响与作用都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