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常纪文,新中国第一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后,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教授,北京市政协委员。兼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大学客座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曾赴德国马普研究所、日本早稻田大学与一桥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等机构访问、交流。曾参与《物权法》等立法工作二十余项。参加《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起草工作。参加了圆明园水质改善工程、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处理等重大环保活动的法学专家咨询活动。已出版《动物福利法》、《环境法律责任原理研究》、《环境法原论》、《市场经济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环境法的新发展》等专著7部,主编《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环境法案例教程》、《中国环境法治》等著作7部,在《人民日报》、《早稻田大学比较法年刊》、《亚洲法律评论》、《天普环境法与科技法》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内容简介
本书是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2008 Beijing)论文集的基础上编辑而成的。
加强动物的保护法制建设,既可以加强国民道德素质的建设,促进环境保护,预防发生动物公共卫生事件,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加强动物保护法制的建设,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动物的法律保护在欧洲是一个已有二百多年历史的话题。目前,在中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动物的法律保护也日益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中国在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农场动物和宠物动物方面做出了艰巨的努力,在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动物保护立法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制定出一系列脱离自己国情的动物保护法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应当借鉴和吸收国外成熟的经验。但中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盲目地追求中国的动物保护立法与西方国家全面接轨,也是不可取的。因此,我们现在迫切的任务是:借鉴国外成熟的动物保护立法经验,发展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国情与文化传统,又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