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杨立新,山东蓬莱县长山岛(现长岛县)人,中央“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国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和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自1975年开始从事司法、法律研究工作,历任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多次到早稻田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访问讲学,在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债法、物权法和亲属法领域有深入研究,著有《侵权法论》(已出第三版)、《人身权法论》(已出第三版)、《物权法》、《亲属法专论》、《合同法专论》、《大众物权法》、《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1—8集)、《共有权理论与适用》等专著50余部,主编《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1—14集)等著作、教材7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国研究》和《中国法学》等报刊杂志发表法学论文400余篇。
内容简介
本教材的特点:第一,法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是在经过了四年的本科法学专业学习之后,进行专业学习、研究的。他们有较好的法律基础理论修养,需要引导和帮助的,是如何进行深层次的学习和研究,是如何加固和提高专业素质打好专业基础,是如何提高疑难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能力,以适应今后专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因此,对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学,重点是要进行专题讲授,就一个一个的专题,深入说明,引发研究生的研究积极性,继续进行研究。因此,本教材的设计,就是按照侵权法的基本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说明,而不是面面俱到,没有重点和深度。这是本教材的基本特点。第二,为了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本教材在每章之后,都选择了一、两个典型安全,进行判解研究,使教材的内容与现实案例结合起来,这不仅仅是表现本教材的理论联系实际,更重要的是使侵权法的抽象规则与具体实际的案件结合起来,使学生能够看到规则是怎样适用于案例之中,怎样用抽象的规则处理实际案件的。第三、本教材的设计篇幅比较适中,便于教学使用和学生理解。全书共分二十章,大体上按照每个学期十八周的教学时间设计的,教师在授课时可以作适当取舍。第四,本教材最后附有关键词索引,便于教师、学生和读者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