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康德通过自己的存在论把思维原则奠定在自由原则之上,从而使思维原则与自由原则统一起来,共同构成了社会的基本原则而承担起了近代社会。由此,一切伦理学和政治学不仅要具有真理性,更要具有合理性,即要以自由理性为根据。
近代哲学不仅把追求真理作为自己的目标,而且把维护自由作为自己的使命。那么,真理是什么?自由又是什么?真理与自由是否有关系,还是毫无关系?如果没有关系,它们又如何共同构成哲学的根本问题?如果有关系,又是一种什么关系? 本书通过对康德哲学的重新阐释,不仅探讨了希腊精神与希伯来精神如何在西方古典哲学中得到融通与统一,而且在存在论层面深入讨论了真理与自由这两个最核心的哲学问题的本质关联,从而为理解近现代社会的合法性根据提供了一个具有普适性的解释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