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俊,男,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重庆市农业政策咨询委员等职务。长期从事社会法与房地产法的教学科研工作,公开发表科研成果近一百万字。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其中《中国法学》、《现代法学》、《中国土地科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土地所有权权利结构重构》、《流质约款的再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探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研究》、《划拨土地使用权法律问题研究》、《论土地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论土地征用权的公共性目的》、《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实践途径》等文章三十余篇。出版专著《中国土地法理论研究》,合著十余部。主持和主研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主持起草省级地方法规三部,负责国际合作项目两项。
内容简介
土地所有权,是民法体系中的一个最核心理论问题。这不仅反映在许多民法制度是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建立的,而且还反映在其他一些民法理论,也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所有权相关。作者十余年以来长期关注并倾心于对土地问题的研究,在专著《中国土地法理论研究》之后观点逐渐鲜明,于本书中明确提出:土地所有权国家独占是资源时代的必然趋势,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是改革的必由之路。土地所有权已越来越远离私法而成为社会法的权力类型。中国土地法制制度必然以使用权为核心建立。土地资源利益应当还原社会。这种土地所有权国家独占的观点,经济学界亦有部分专家赞同,此不同于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论断。势必引起一场重要的论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