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金钊:山东莘县人,山东大学教授,法学博士,法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内容简介
法理学的教学关键是勾起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当然,引起兴趣并不能以最差的学生为标准,因为,法学精英化的教育方式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学生,也许只有那些逻辑思维能力较强,记忆力、理解力好,有公平之心、保守倾向,心态平和而不急功近利的学生能够学好并运用好法律。法理学原理属于粗线条的理论,虽然法理学者也常说,一旦具体到案件就可能使理论深入和复杂。本教材是组织了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烟台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大学等学校的部分专家学者,在山东威海、河南云台山召开了两次教材编写会议。经过认真讨论编写而成的,把本教材的特色确定为:突出法理学的应用性,还法理学以实用性特质。内容包括法学与法学流派、法律的概念、法律分类、法律要素、立法、法律责任、法律价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