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昊,1977年生,山西晋城人,1999年和2002年相继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和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得清华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代表作品有《纯经济上损失赔偿制度研究》、《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制度建构》等。
内容简介
本书基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引入安全保障义务这一契机,深入探讨了这一义务在德国法中的渊源即交易安全义务制度的形成与展开,特别是它在德国侵权法内在结构(三阶层)与外在结构的变迁中所发挥的重要功能.并以此反观我国侵权行为法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对安全保障义务在我国未来侵权法体系中所可能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比较详尽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