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代替HG 2548—1993《2-氨基-1-萘磺酸(吐氏酸)》。
本标准与HG 2548—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由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
——色谱柱由填充柱修改为毛细管柱(本标准的5.4.2;HG 2548—1993的4.3.2);
——固定相由甲基硅橡胶SE—30修改为(5%苯基)甲基聚硅氧烷(本标准的5.4.2;HG 2548—1993的4.3.2);
——增加“安全”规定(本标准的7.5)。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l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浩。
本标准1986年首次发布为化工专业标准ZB G 56001—1986,1993年进行修订并调整为化工行业标准HG 2548—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