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音乐的实践活动,有三个环节,即创作、表演、欣赏。这三个环节如果不全,实际上也就没有了音乐:没有创作,就没有作品,音乐文化史就没有了根据;没有表演,谱纸上的符号就不能实现为可听的艺术审美对象;听觉文化所依据的声音的哲学性质表明,没有人在听,它实际上等于没有完成,音乐的存在是一个完整的流程,以声音为材料的音乐作品是在听众的内在世界里得以建构起来,也就是说,没有创作主体、表演主体和接受主体的参与,实际上就没有音乐。另一方面,听众的存在和参与,不仅表徵着音乐存在的可能性,还表明音乐存在的价值。正因为有接受主体,作曲家的劳动才有了对象;正因为有听众,表演艺术家才会感觉到自豪;甚至正因为有人要听,文化工业才有生存的条件!
如是,我们不仅要聆听,不仅要在聆听中实现音乐和表达自己,而且也因为可听的东西非常之多,所以要有选择的听,否则我们不仅没有办法处理这么多的对象,也很可能陷入趣味不高的境地,这就要求人们不光是被动地接受,还能取品鉴的态度来进行音乐的审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