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杨立新,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从1975年起从事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法学研究、教学工作,先后担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80年开始进行法学研究并发表学术作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出版论著50余部,发表论文350余篇,代表作为《人身权法论》、《侵权法论》、《共有权研究》、《亲属法专论》、《合同法专论》等。他多次到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早稻田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大学等著名学府访问讲学。
内容简介
本教材是“民法精品系列教材”的一部,由杨立新独自撰写。在总结国内外民法总则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本教材充分吸收民法总则研究的最新成果,紧密结合我国民法总则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教学的经验教训,全面构建民法总则的理论体系,富有创建性地提出了民法的基本方法论是民事法律关系学说的主张,并提出了以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为线索,构建民法总则教材的体系结构,将民法总则的理论体系分为民法导论、民事主体论、民事客体论和民事内容论四编,全面展开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和规则的阐释。
全书构思新颖,结构完整,逻辑严密,语言简洁、朴实、流畅,把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和规则与司法实践及纠纷处理紧密结合起来,既有民法总则基本知识点的详细阐释,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说明的基础,同时结合了关于人和物的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适合法学院系的教学需要。本 教材既适合作为法学院系本科生、研究生的教材,也适合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办案指导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