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经过二十余年的急剧变革,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出现了全面转型的明显迹象。与此相适应,法律的重构就成为必然。相应地,法律学术在种种价值和事实关注之外,以司法为中心,关注法律规范内部的学术、逻辑和技巧问题,也就成为法理学的必然面向——即纯粹法理学的面向。
本书作为一部教材,同时也作为在纯粹法理学方面的初步探索,既是对转型社会法理学教学如何转向的一种学理思考,同时也是对在我国以司法为中心、以规范为基础建立法理学的一种尝试。本书写作的目的不仅是要搭架起知识平台,而且还要体现出学术见识。为使两者得以兼顾,除个别章节外,不论是对我国法理学教材中习见的旧章,还是对法理学界目前正在艰苦探索的前沿,本书尽量在保证知识性的前提下,把学习和研究心得体现在教材中,以期在知识平台上提升学生的学术认知能力和创造能力。同时,本书专注于探讨和讲授法律内部的问题,这也是我们试图以司法为中心建立我国法理学教材体系的初步尝试。
本书可作为大学本科法学专业通用教材,也可作为研究生教学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