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墨子哲学思想的主要贡献是在认识论方面。他以“耳目之实”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的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为依据。墨子从这一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即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把“事”、“实”、“利”综合起来,以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为准绳,努力排除个人的主观成见。在名实关系上,他提出“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命题,主张以实正名,名副其实。墨子的认识论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忽视理性认识的作用,片面强调感觉经验的真实性。他曾以有人“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为理由,得出“鬼神之有”的结论。墨子的世界观中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一方面他强调“非命”、“尚力”,认为决定人们不同遭遇的不是“命”,而是“力”。他指出,“赖其力而生,不赖其力则不生”,充分肯定“人力”在社会生活与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墨子又肯定“天志”和“鬼”的作用。他把“天”说成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宣扬“顺天意者”,“必得赏”;“反天意者”,“必得罚”。他认为“兼相爱,交相利”就是“顺天意”,“别相恶,交相贼”就是“反天意”。他又认为,鬼神能“赏贤而罚暴”。他把天鬼的意志和百姓的利益说成是一回事,认为天鬼是专门为万民“兴利除害”的,这实际上成了墨子所操持的工具。墨子在政治上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兼以易别”是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体行动纲领。他认为只要大家“兼相爱,交相利”,社会上就没有强凌弱、贵傲贱、智诈愚和各国之间互相攻伐的现象了。他对统治者发动战争带来的祸害以及平常礼俗上的奢侈佚乐,都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在用人原则上,墨子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他还主张从天子、诸侯国君到各级正长,都要“选择天下之贤可者”来充当;而人民则要服从君上,做到“一同天下之义”。
墨子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在《墨子》一书中,他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推论的方法,以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墨子最早提出名实必须相符的思想。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
《墨子译注》是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影印清光绪年间由浙江书局辑刊的《二十二子》本为底本,参照其它版本整理成书的。全书共十五卷,七十一篇,其中节用下第二十二、节葬上第二十三、节葬中第二十四、明鬼上第二十九、明鬼中第三十、非乐中第三十三、非乐下第三十四、非儒上第三十八已佚,第十卷经与经说四篇因为内容是互为解释的关系,所以将经上与经说上、经下与经说下合起来对照整理,以方便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