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卢静仪,1976年出生于台湾,政治大学法学学士、台湾大学文学硕士,硕士论文获选2003年度台湾国科会最佳百篇硕士论文奖。1999年台湾律师高考及格,2000年起在台湾的联合法律事务所执行律师业务,并协助所长黄静嘉先生出版台湾殖民地法史著作:《春帆楼下晚涛急》。现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生,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近代法律史。在台湾《法制史研究》发表过数篇文章,并负责整理张伟仁先生及黄静嘉先生等法史学前辈的口述史资料等。
内容简介
中国自清末民初以来,一直面临四方近代法律与固有传统文化的冲突及适应的问题.立嗣是中国传统上相当独特的身份继承制度,本文借立嗣制度在国家的实定法上由保存到废除的演变过程,反映大理院时期(1912~1927)的社会、立法与司法互动关系。本书大量使当时最高司法审列机构大理院的民事裁判档案,并辅以《大理院解释例全文》、《各省审判厅判牍》等,以“寡妇立嗣”及“异姓承嗣”为主要考察对象,选择具有代表性之案例,分析纠纷的发牛原因、丰要争点及大理院法官们的法律适用及推理等最后,剖析大理院立嗣可裁判上呈现的特色.并对大理院的表现予以适当评价,以及讨论对于嗣后国民政府立法运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