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公丕祥,1955年1月生,祖籍山东蒙阴,法学博士,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学术领域为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问题研究。主要著作有:《马克思的法哲学革命》(1987年)、《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述论》(1992年)、《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1998年)、《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1999年)、《东方法律文化的历史逻辑》(2002年)、《权利现象的逻辑》(2002年)、《中国的法制现代化》(2004年)等,并在专业刊物上发表100余篇论文。1995年被评为首届十名“中国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1997年被国家人事部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系统研究法制现代化基本理论的学术专著。作者运用比较法律社会学和历史分析方法,深入探讨法制现代化的概念内涵、研究范式、评价标准、社会机理、精神枢纽及矛盾关系,考察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法制现代化的基本表征及其运动规律,把不同国度或地区的法制现代化运动放置到各自的社会生活条件下去加以考察,揭示了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困素,客观的与主观的、必然与偶然等等之间的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