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国际能源署(IEA)是为实施国际能源计划(IEP)的任务于1974年成立的。该计划表达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16个成员国对1973年下半年发生的国际石油中断和大范围能源短缺及所产生的宏观经济问题做出的反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有25个成员国是国际能源署的成员。
应急反应是国际能源计划的一项主要内容,它包括参与国应承诺持有相当于90天石油净进口量的石油储备(欧盟是以消费量为基础强化承诺)。当石油供应量下降7%时,视为重大国际石油中断事件。为此,国际能源计划制定了一套包括动用储备、需求限制、燃料转换、提高石油产量和石油供应共享的综合反应措施,称为“起动系统”。
对于石油供应下降水平低于7%的情况,国际能源署还有一套补充措施,即协同应急反应措施(CERM)。这些措施提供了一个快速、灵活的应急体系,该体系能应对现存的或临近要发生的石油供应中断事件。依照国际能源署管理理事会的决定,CERM也可用于“起动系统”应对的情况。在1990--1991年的海湾危机期间,国际能源署就制定并实施了一个应急计划,每天可供应或补充2.5Mbb1石油。该计划适用于海湾危机这种特殊情况,主要是实施动用储备。对于2000年计算机千年虫问题可能会导致的石油供应中断,国际能源署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制定了应急计划。
国际能源署管理理事会是一个根据需要进行部长或高级别官员级会晤的机构,负责制定国际能源署政策,并决定其政策的实施。国际能源署管理理事会下设若干常设小组进行区域性分析、政策评估等工作,以及开展其他必要的活动。其中,应急问题常设小组(SEQ)全面负责应急方面的工作,与国际石油工业界和国际能源署成员国政府进行合作,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并由来自在国际能源署成员国及跨国运营的石油公司派出的供应、炼制和运输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工业咨询委员会为其提供咨询。
为了确保国际能源署对石油紧急事态能做出快速反应及适应石油市场的变化,SEQ对应急反应工作定期进行评估。由秘书组和两个或三个检查国组成的评估小组对每个国际能源署成员国的应急潜力展开调查,包括立法、组织机构、储备动用、需求限制、应急分享和其他相关方面。本书汇总了最近一轮的应急评估信息,主要章节中包括每个国际能源署成员国和候选成员国的应急潜力、国际能源署应急潜力综述和应急要求变化模式。经常出现的技术名词使用了缩写,请对照附表。